本報訊(王小林代緒剛)近日,商南縣出臺了九條紀律規定,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秦嶺生態環境保護重要批示精神,扎實推進全縣秦嶺地區違規建筑和生態環境保護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深入開展。
商南縣要求各級各部門要嚴格按照縣委縣政府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絕不允許有安排部署不到位、措施不力、不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的問題。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專項整治職責,絕不允許有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假作為,管轄區域內明令禁止的同類問題易發多發、禁而不絕等失職失責的問題。嚴格執行黨的紀律,絕不允許違規建筑、破壞生態環境問題背后存在官商勾結、權錢交易,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等腐敗問題。
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監管責任、監督責任、整改責任四大責任。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絕不允許有未落實“一把手”責任、工作職責不明確、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的問題。嚴格落實監管責任,牢固樹立“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理念,全面落實行業監管責任,絕不允許有推諉扯皮、不負責任的問題。嚴格落實監督責任,絕不允許有履責不力,對存在問題未發現以及發現后不處置、不報告的問題。嚴格落實整改責任,絕不允許有“表面整改、虛假整改、敷衍整改”,以及出現整而未治、陽奉陰違、禁而不絕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問題。
嚴格兩大制度。嚴格工作報告制度,絕不允許有不按要求報告,存在日報告連續3次(含)以上未報送或未按時報送,以及虛假報告等問題。嚴格落實督查督辦制度,絕不允許有不積極配合、不認真對待、不如實提供,存在弄虛作假、敷衍塞責、拖延推諉的問題。
對違反上述紀律規定,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者,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并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